关于组织潍坊市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

TIME:2022-05-30 14:00:18 [ 点击: 次 ]

各有关部门(单位):

根据《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》规定和《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》要求,今年将进行潍坊市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习近平总书记就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讲话、重要指示及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。社科优秀成果评选,在注重基础理论研究的同时,更加侧重服务党政决策的智库成果,形成鲜明工作导向,引导全市广大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,将研究重心向服务发展转移,深化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、重大实践经验总结。为繁荣发展社会科学事业,推动高质量高速度发展,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城市贡献力量。

二、学科组设置

本次评奖设“应用研究”、“经济与管理”、“政治与法律”、“文史哲”、“教育与教学”等五个学科组,并在教育与教学学科组中设立“思政课”专项,在政治与法律学科组中设立“党建”专项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申报参评成果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、出版、结题的研究成果,或获得潍坊市级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批示,以及被潍坊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课题研究成果、调研报告、决策咨询文稿等,均可申报参评(县市区参评成果获得本县市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批示即可)。

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,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,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。

四、申报办法

申报者属县市区、市属各开发区的,参评成果向各自县市区社科联和各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报送;申报者属驻潍高校、市委党校的,参评成果向其社科联或科研处报送;市直单位申报者,参评成果直接向市评奖办申报。

各参评成果申报者,应根据要求准备参评材料,并根据下列要求,向相关单位进行报送。

1.《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》

一式两份,其中一份匿名处理(所有能透露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必须覆盖)。

2.申报的成果

理论文章、课题报告、决策咨询文稿等提交原件一份,复印件两份,其中一份匿名处理;著作提交原件两份,其中一份匿名处理。

3.参评成果其他有关材料

一是参评成果如有反响材料,应装订成册,封面注明“参评成果反响材料”字样,提供原件一份,复印件两份,其中一份匿名处理。

二是通过鉴定的课题,提交立项证书、结项(鉴定)证书原件各一份,复印件各两份,其中一份匿名处理。

三是应用研究成果必须提交领导批示或采用证明,原件一份,复印件两份,其中一份匿名处理。

评奖通知、实施细则、评审表均可在潍坊市社科联官方网站查询、下载。

五、组织推荐

各地各部门在向基层单位和部门转发此通知、广泛征集研究成果的基础上,根据市评奖办分配名额,认真组织好初审和申报推荐工作。推荐成果经初审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,向市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推荐。

1.指标分配

市评奖办根据各授权推荐单位近年获奖情况,分配推荐指标数额。

2.授权单位组织推荐

各授权推荐单位组成评选委员会,严格按照《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》要求,在对申报成果政治方向、学术导向、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把关的基础上,按指标做好推荐工作(请各推荐单位及时与市评奖办联系)。

3.严把参评成果的意识形态关

各授权推荐成果单位,要高度重视对意识形态问题的审核把关,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,对每一项申报成果进行严格把关、认真审核,杜绝参评成果出现意识形态问题。

市评奖委员会将对所有参评成果一一严格审查,发现参评成果存在意识形态问题和模糊不清的政治界限问题,视情节轻重,对该成果的推荐单位采取以下措施:视问题轻重,削减次年推荐指标五分之一以上;取消该授权推荐单位一至三年的推荐资格;该成果作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市社科优秀成果奖。

六、授权单位材料报送

各授权单位推荐的参评成果,按照学科组设置填写《汇总表》,并按《汇总表》中顺序布放,报市评奖办。《评审表》电子版,以参评者姓名为文件名保存,《汇总表》电子版以推荐单位为文件名保存,发市评奖办邮箱。同时报送如下纸质材料:

1.《汇总表》一式两份。

2.《评审表》一式两份,其中一份匿名处理。

3.申报的成果。理论文章、课题报告、决策咨询文稿等提交两份复印件,其中一份匿名处理;著作提交两份原件,其中一份匿名处理。

4.参评成果其他有关材料。一是参评成果反响材料,提交复印件一式两份,其中一份匿名处理;二是通过鉴定的课题,提交立项证书、结项(鉴定)证书复印件各两份,其中一份匿名处理;三是应用研究成果,领导批示或采用证明,复印件两份,其中一份匿名处理。

5.市直单位申报者,应按申报办法要求提供相关材料,市评奖办审核后,除著作外其余原件退回。

其他报送市评奖办的所有纸质材料,均不予退还。

纸质材料报送市评奖办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至17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
其他具体事宜请按照《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》执行。

 

有关申报问题请咨询科学研究处,联系电话:0536-8709572,电子信箱:szwckyc@163.com。

潍坊数字文创经济研究院 科研处

2022年5月30日

1.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.docx

2.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.docx

3.潍坊市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.docx